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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001212)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无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计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2)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1年08
  月23
  日 71,795.
  89 62,939.
  户;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0
  2023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3年03月03日 54,000 53,206.23 3,679.94 25,648.资金专用账户;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0合计 -- -- 125,7955.94 4,236.47 61,877.% 59,156.72 -- 0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939.7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6,229.25万元。期间产生利息收入3,684.54万元,付款手续费1.44万元,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50.3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9,343.17万元。
  2、2023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206.2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5,648.35万元。
  期间产生利息收入2,256.17万元,付款手续费0.5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9,813.55万元。(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旗
  (湖
  北)新
  材料一
  期建设
  项目2021年08
  月23
  日 中旗
  (湖
  北)新
  材料一
  期建设
  原因) 1、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8月31日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研发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8月31日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按照原募投实施计划,公司“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投建时间为“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开始,因“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延期,“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建成时间顺延12个月。公司首发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及行业市场结构调整,导致人造石英石板材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从而对项目建设和推进节奏产生一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首发项目。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将上述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适当延期。
  2、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02.32万元、277.13万元,未
  达到承诺收益项目达产后年平均净利润7,994.04万元、2,374.50万元,差异原因系下游装饰装修行业需求下降、订单不饱和,导致实现收益未达到承诺收益。
  3、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
  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罗城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30日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并完成部分生产线建设,其他生产线设备安装有序进行中,未按照原计划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主要原因系受广西多雨影响,施工以及地质复杂(岩溶地质叠加表层土质松软)导致地基工程设计施工调整,工期存在延误,故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9月延长至2025年9月,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
  4、“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总建设周期18个月,为确保项目投入的有效性,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秉持审慎投资策略,对募集资金使用较为慎重,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也未投入募集资金,其搁置时间即将超过一年。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市场环境有所变化,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有所放缓,且公司于2025年6月变更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更好地契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募投项目带来投资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目前,受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及行业市场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人造石英石板材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放缓,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销售增速亦相应有所减缓。公司目前已建成人造石英石产能已可满足当前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落实公司向石英硅晶材料领域发展的战略规划,拟将“湖北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埚用高纯砂项目”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适用2021年9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换情况 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首发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77.53万元以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359.41万元。截止报告期,首发募集资金置换已全部完成,上述置换事项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53号)。2023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121.76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81.60万元。截止报告期,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已全部完成,上述置换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89号)。上述置换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2年10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50.3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该项目本期投入金额是尚需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购买银行定期存款,将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研发中
  心及信
  息化建
  设项目 首次公
  开发行 高纯石
  英砂研
  发中心
  及信息
  化建设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1、由于外部市场变化的影响,“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进度和需求有所放缓和减少。                   
  
  
  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同时,公司实施人造石英石和石英硅晶新材料双轮驱动战略以来,除了对人造石英石板材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研发外,也不断加大对高纯石英砂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投入,目前,高纯石英砂一期项目已经投产,生产的石英坩埚中层砂已经实现销售。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计整体建设期为24个月(自审议本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2、原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一期项目”和“湖北二期项目”为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的建设和
  扩建,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目前受市场结构调整和人造石英石板材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销售增速有所放缓。公司目前已建成人造石英石产能已可满足当前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落实公司向石英硅晶材料领域发展的战略规划。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拟将“湖北一期项目"和“湖北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用高纯砂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首发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一方面,受到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方面受到限制,导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延缓;另一方面,受房地产市场低迷,人造石英石板材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谨慎推进“湖北一期”的实施,对募投计划拟新建的生产线逐步分批投建,也使得该项目实施周期延长;因“湖北一期”延期,“湖北二期”建成时间顺延12个月;“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因实施地点工程建设周期长于预期,部分设备采购时间延后,导致项目进度放缓;
  2、可转债: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该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因受广西多雨影响,施工以及地质复杂(岩溶地质叠加表层土质松软)导致地基工程设计施工调整,工期存在延误,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并完成部分生产线建设,其他生产线设备安装有序进行中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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