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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港(001287)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CEACINTERNATIONALLIMITED 全资子公司 6.32亿元 中国香港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及服务,境外分销业务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10.88% 否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EACHAINHONGKONGLIMITED 全资子公司 1.28亿元 中国香港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及服务,境外分销业务以及协同配套服务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盈利 2.20% 否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其他变动为汇率变动,应收款项融资为本期新收到的低风险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与上一报告期相比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公司外汇远期合约实际损益(投资收益):-1813.79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为管理外汇风险敞口,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市场风险:保值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 2、流动性风险:公司须具有与金融衍生产品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交易,严格控制交易额度、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信用风险:金融衍生产品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 交易。 4、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 程、信息隔离措施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已投资衍 生品报告 期内市场 价格或产 品公允价 值变动的 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报告期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准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影响报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495.44万元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2) 报告期末募集 资金使用比例 (3)=(2)/ (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23年 首次公 开发行2023年 04月10 日 225,690.3 3 213,331.2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之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0合计 -- -- 225,690.33 213,331.2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累计136,906.9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1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万元;累计利息收入1,162.9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13,187.95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 发行 股票2023年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 1、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一部分,并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信息数字化能力及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的提升。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也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3、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是落实公司三级仓体系规划建设,强化公司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能力,借助智能仓储的便捷性与高效性,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此外,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主要由应用创新部分和产品线扩充部分组成,其中应用创新部分为针对电子元器件产品进行应用创新研发,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产品线扩充部分为对核心产品线进行资金投入,会通过分销收入等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8,490.83万元。其中置换2021年9月-2022年12月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345.68万元,实现的经济效益1,443万元;置换2023年1-5月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及2023年5月-12月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合计34,235.88万元,实现经济效益1,030万元。前述两项投入合计实现经济效益2,473万元。本期新增投入主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不产生直接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6.2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6.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51,52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7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51,52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8,761.47万元。 4、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5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含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闲置超募资金)。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 1、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1、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况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63,903.01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垫付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2,790.59万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12.42万元(不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SZAA4F012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63,903.01万元。 2、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合计3,289.2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7月28日,公司已经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亿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上述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5,000万元,其中50,000万元来源于超募资金、9,641万元来源于“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5,359万元来源于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市值管理制度》(www.cninfo.com.cn)。 2026年,公司将持续做实做细市值管理各项工作,严格规范市值管理全流程行为,重点保障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稳步提升公司资本市场价值,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统筹经营发展、公司治理、投资者回报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经营发展质量与资本市场价值,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如下:一、深耕主业提质增效,业绩保持稳健增长公司聚焦电子元器件分销主业,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重点推动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等业务发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经营规模、盈利水平实现稳步提升。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5.56亿元,同比增长164.19%;归母净利润5.13亿元,同比增长183.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5.15亿元,同比增长194.68%,核心主业盈利能力持续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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