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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龙药业(002864)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隶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中成药生产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生物产业中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制造。属于现代中药领域。 (一)顶层政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政策文件为现代中药的高质量发展明确了路径2026年上半年国家密集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构建了全链条、体系化的中医药行业中长期发展框架,全面引领行业由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将生物医药划定为新兴支柱产业,中医药作为生物医药领域特色重要组成部分将迎来振兴发展机遇;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确立了“上下游深度融合、全产业链协同”的发展总基调,围绕道地药材溯源、数字化智能制造、中药名品培育及特色中成药二次开发,制定了专项落地路径。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面修订落地,实现中药全生命周期监管;《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自2026年7月起对中成药再注册提出循证要求;叠加国务院相关创新激励政策,从产业规划、研发创新、质量管控、价格调节多维度构建政策体系,将持续推动现代中药行业的传承创新与产业升级。 复护理功能,严控三级医院规模;推动慢病、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完善县域医共体用药配套。2026.01.27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8号,5月15日施行) 覆盖中药种植、研发、生产、流通、终端全链条,完善中药饮片、中成药质量管控与处罚条款。2026.02.05 工信部、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卫健委、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八部委) 《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 搭建中药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推动中药材溯源体系建设与中药数智化制造升级;方案部署中药名品推广行动,大力支持经典名方开发与已上市中成药二次创新改良。2026.02.11 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目录遴选坚持中西医并重,持续优化中成药品种结构,重点向慢性病等临床刚需领域倾斜。2026.03.10 国家中医药局 《2026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明确全年重点工作方向,包括: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动中医药深度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科研投入、深化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等。2026.03.13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将生物医药列为新兴支柱产业,提出全链条扶持举措,重点鼓励中药研发创新、经典名方转化与产业提质升级。2026.05.12 国家药监局 《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6年修订)》 完善中药注册分类和审评审批机制,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审评证据体系,鼓励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支持中药创新药加快上市。2026.06.1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6-2028年)》 提出到2028年完成制修订中医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少于200项,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加强中药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引领中医药高质量发展。2026.06.25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从人才、产业、资金、国际化等7个方面提出28条措施,重点包括:建立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优化中药审评审批机制、加大中医药医保支付支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 (二)行业地位:行业战略价值持续提升,慢病管理与治未病独特优势夯实行业成长基础在分级诊疗、基层医疗强基、长期护理保险等系列政策共振下,现代中药行业战略价值持续凸显,是国内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板块。2026年出台的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长护险全域推进等政策,持续扩容“预防-治疗-康复”全周期健康服务场景。依托中医药“治未病”独特优势,现代中药在骨关节病、骨质疏松等老年慢病干预、术后康复、日常保健赛道的不可替代性持续增强。同时DRG3.0付费方案增设中医优势病种分组、医保目录常态化吸纳优质中成药、零售药店转型健康驿站等配套举措,打通院内、基层、院外零售多渠道用药通路。居民健康消费升级叠加多层次医保体系完善,现代中药市场规模保持稳健扩容,在全民健康保障体系中的核心行业地位持续巩固提升。 (三)刚需凸显:银发经济及多重因素驱动骨科慢病用药刚需化与市场持续扩容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骨关节炎、骨质疏松等老年高发慢病患病率持续攀升,银发经济受到行业重视。这一人口结构性变化催生了对骨科慢病管理产品的刚性需求,同时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和治未病理念普及、慢病政策支持等多重因素共同推动骨科慢病药物市场进入持续扩容的增长通道,行业发展前景可观。 (四)集采承压:集采常态化背景下现代中药行业迎来转型升级发展新阶段随着中成药集采深入推进至第四批,中药配方颗粒首批集采全面落地,全国中药饮片联采稳步拓展,中药领域价格治理持续深化,倒逼整个中药产业加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锚定创新产品梯队建设、院外市场拓展等,行业正着力构建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轨道,整体格局迎来系统性重塑。 。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22,577,795.9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76,105.1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488,160.9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19%。 (1)生产与质量工作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促销”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统筹规划。在生产组织方面,严格执行“定岗、定编、定员”的三定原则,推行“联产、联质、联耗”的三联绩效管理,科学配置人力、设备等生产要素,确保生产高效有序运行。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上,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工艺流程,明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设立关键质量控制点,并建立标准化操作规程。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管法规,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全员质量教育培训活动。在公司大质量观的引领下,始终遵循“客户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全程参与,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形成了独具盘龙特色、与国际接轨的科学系统的闭环式质量绩效管理体系。出厂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充分理解并贯彻行业法规的前提下,持续学习国内外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经验,持续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2)科研开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重点产品管线,持续推进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化药注册3类、4类品种的研发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名方、医院制剂及大健康产品等多元产品线的开发与引进。在此期间,公司加快健全研发创新体系,优化运行机制,持续夯实创新基础,研发实力不断增强,创新成果持续涌现。 报告期内,公司在优化原有“四个三”科研创新平台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陕西省专家工作站”“陕西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充分发挥陕西省中医药产教融合联盟、陕西省中药创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这两个省级中药创新研发平台的引领作用;新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全国“双化协同”典型案例、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及荣誉,具体情况如下: 三新三小创新竞赛-三等奖-“纳米速贴冷敷凝胶及其制备方法” 陕西省工信厅-三品战略示范企业陕西省工信厅-三品战略示范优秀个人(谢晓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双化协同”典型案例3)深度融入国家及地方发展战略,积极承接国家、省、市、县各级重点科研项目。通过“项目牵引+技术转化”模式,加速科研成果向产品开发落地,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反哺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4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特色中药材采收加工技术体系构建与高值化综合利用、秦巴山区及吕梁山区特色中药材生态种植模式创建与示范、柞水县南五味子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创新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产业化开发;同时承担多个省、市、县重点科技项目,涵盖山茱萸、黄精等秦巴山区药食两用中药材资源开发及应用、清瘟护肺颗粒研发与产业化、醋酸棉酚及衍生物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院内制剂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4)知识产权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专利78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9项、授权外观设计专利39项。一种苓仙颗粒剂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 202610406215.6一种清瘟护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02610092042.5一种盘龙七提取物及其制备方法、有关产品及应用 202610102896.7一种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中药制剂和应用 202610102899.0一种清热化瘀、治疗骨关节炎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应用及有关产品 202610161399.4一种含有盘龙七的凝胶贴膏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02610130574.3棉酚衍生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在制备冠状病毒3CL蛋白酶抑制剂中的应用 202610201299X体系监督审核 通过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监督审核 165IP220181R1M (3)市场营销工作 1)深耕循证学术闭环,构筑专科权威品牌壁垒 公司锚定风湿骨伤、慢病疼痛核心赛道,搭建“指南收录—临床科研—商业化落地”全链条学术价值转化体系,持续夯实产品循证证据根基。响应2026年国家《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对中成药不良反应、适应症循证研究的政策要求,公司持续推进核心产品临床真实世界研究,完整形成支撑医保准入、医疗机构采购、基层配备的权威证据链。依托扎实循证体系,公司形成了差异化学术竞争护城河,适配当前医保、集采对药品临床价值优先的评审导向。2)创新终端分层运营,全域渠道释放增长势能顺应集采“三进”、基层医疗强基、零售药店转型健康驿站等2026年行业政策导向,打造“循证项目先行—临床价值落地—渠道增量兑现”一体化终端运营新模式。公立端锚定核心市场,院外零售渠道聚焦头部连锁药房,输出标准化风湿骨伤慢病综合调理方案。依托基层药品联动政策,同步下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齐基层终端覆盖短板。依托完善循证证据、全渠道终端布局,公司风湿骨伤核心产品持续稳居公立医疗机构骨伤用药第一梯队。3)共建全国专家生态,多维放大品牌传播价值围绕中西医协同发展、基层医疗质量提升的中长期政策导向,以专家资源为核心抓手塑造长效品牌价值。联动卫健委基层公益健康科普项目、全国慢病公益公开课开展系列专家巡讲、线上诊疗科普直播,同步匹配医保基层倾斜、长护险康复用药政策开展患教科普,实现专家资源、品牌声量、患者教育多维赋能。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深化与专家、客户的深度链接,实现从产品推广到诊疗方案输出的价值升级,构建稳固的专家品牌价值共鸣体系。4)合规化营销体系升级,筑牢长效可持续经营底座紧跟《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线上药品零售监管等2026年行业监管政策要求,构建全流程合规营销管理体系。建立覆盖宣传物料、学术课件、线上传播内容的多级审核与广告备案机制,严格规范院内学术推广、线上科普、线下宣讲全部宣传口径,规避夸大疗效等合规风险。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中药专业知识、合规推广全员分层培训,持续提升一线学术推广团队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布局短视频、专业医学新媒体矩阵,依托权威专家IP合规开展慢病科普、临床价值解读,放大数字化品牌传播效能;同步前瞻性布局新指南、新共识、真实世界研究储备项目,持续扩充产品适应症循证储备,为医保目录调整、联盟集采、基层渠道拓展提供长效支撑,推动公司营销业务在强监管、重临床价值的行业环境下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收入与成本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所致 入核算影响所致 所致 应交税费 24,835,837.42 1.06% 23,798,731.40 1.02% 0.04% 一年内到期的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3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3年10 月26 日 29,48 3.63 29,48 3.63 5,154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292.23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6,266,030.0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2,549,411.4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979,149.24元), 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药 配方 颗粒 研发 及产 业化 项目2023年10 月26 日 中药 配方 颗粒 研发 及产 业化 因) 截至本期末,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29,483.63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金额20,626.60万元,累计投入进度69.96%。“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购置生产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已于2025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能够满足当前已备案品种的生产需求。 鉴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截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782,5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08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3年12月置换先期投入7,782,500.0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中药配 方颗粒 研发及 产业化 用、产品研发费用、购置生产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已于2025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能够满足当前已备案品种的生产需求。 鉴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发布了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6年2月6日发布了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为推动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市值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制度文件)。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手段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经营发展质量。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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