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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
经营总结更新时间:2025-04-29
指标2024-12-31
信息来源2024年年度报告
经营评述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氢气及天然气能源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报告期的能源业务主要从事风光电制绿氢绿醇项目前期筹备、综合能源站运营以及氢能共享单车运营,氢能行业在“双碳”目标、政策支持及市场需求的多重驱动下,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天然气、氢气等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为低碳转型提供了坚实的能源基础,在“双碳”目标中被赋予关键支撑作用。国家明确要求通过优化绿色能源、清洁能源的利用政策体系,推动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
  1、氢能行业整体处于高速增长期
  氢能,清洁高效,潜力无限,其开发与利用已经成为新一轮世界能源变革的重要方向。为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
  期规划(2021-203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实施《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聚焦清洁低碳氢替代,氢燃料电池汽车,氢动力船舶、航空、轨道交通装备等应用场景,系统化地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在“双碳”目标驱动下,中国氢能行业正加速从技术示范向规模化商业化转型,随着《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推动行业向工业、储能、电力等多元场景渗透,尤其在交通领域,氢燃料电池重卡的区域示范效应显著增强,山西作为能源转型试点已在煤炭运输场景实现突破性应用,但受制于技术成熟度与成本因素,氢能重卡市场渗透率仍不足 5%。在此过程中,加氢站网络建设成为关键支撑,通过“多能互补”模式构建的综合能源站正在各资源型省份快速布局,既破解了加氢设施区域分布不均的痛点,又为能源企业拓展业务版图创造新机遇。随着电解水制氢成本下降和氢气储运技术突破,氢能产业全链条正加速完善,特别是在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严的背景下,具备清洁能源协同优势的综合能源站运营商,可通过整合气氢混合补能体系,形成多能联供的商业模式闭环。
  2、天然气市场产业升级
  2024年,天然气重卡市场表现亮眼,销量实现显著增长,在天然气价格保持稳定的背景下,其经济性优势进一步凸
  显,尤其在山西等资源型省份,渗透率持续提升;与此同时,公路货运量的稳步增长推动了天然气加气需求的刚性增长,而传统柴油重卡因环保政策及成本因素逐步淘汰,清洁环保、成本更低的天然气重卡正成为主流选择,各资源省份通过气源联动机制增强了供应韧性。目前山西省天然气补能站主要集中于太原、晋中、临汾等交通干线及能源枢纽区域,依托上游气源稳定供应与中游高效储运体系保障供给能力,在低碳政策推动、市场需求释放及技术升级的多重驱动下,山西省天然气补能站行业正迎来结构性增长的重要窗口期。
  (二)商贸零售业发展概况
  2024年,我国商贸零售行业在政策支持和消费复苏的双重驱动下呈现结构性回暖态势,但行业分化加剧,这对主营
  国际品牌运营且以线下专卖店为核心的公司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1、行业结构性分化明显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商品零售额43.22万亿元,
  比上年增长3.2%。按零售业态分,2024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专业店、超市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4.7%、4.2%、2.7%;百货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则分别下降2.4%、0.4%。这表明随着零售新模式的改变,传统商超正面临巨大的冲击,但依赖线下体验的品牌专卖店仍具一定韧性。
  2024年,商务部重点监测的全国 50个步行街、商圈客流量同比增长5.7%,印证实体消费回暖。在细分业态中,专卖店作为线下主力,依托场景化服务优势,把握“体验经济”趋势,通过数字化转型如智能试衣镜、AR陈列等提升效率。奢侈品旗舰店则在门店中融入艺术展览、定制服务等场景,增强客户粘性。而奥莱店则受益于“性价比消费”趋势,成为品牌消费市场的主要增量。
  2、全渠道整合与成本压力
  202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增长7.2%,增速较往年放缓,但线上仍是增量市场。同时,零售行业面临租金、人力成本上
  涨压力,2024年部分零售企业通过关闭低效门店优化成本。公司当前线上销售占比相对较低,或将持续探索“门店直播+私域运营”模式,利用奥莱店库存进行限时特卖直播,既消化库存又不影响正价商品体系。2024年公司在坚守专卖店体验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奥莱渠道库存灵活调配、线上轻量化布局等策略,应对消费分层与成本压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章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
  因详见本节“收入与成本、费用、研发投入及现金流”情况分析。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液化天然气 销售量 吨 44,906.92生产量 吨库存量 吨 132.04氢气 销售量 吨 204.67生产量 吨库存量 吨 0.42服饰 销售量 件 111,428.00 108,067.00 3.11%生产量 件库存量 件 196,348.00 195,483.00 0.44%黄金首饰 销售量 件 5,268.00生产量 件库存量 件 51.00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新设企业合并
  2024年1月15日,新设立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月17日,新设立山西鹏飞氢云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月17日,新设立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月17日,新设立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4月10日,新设立鹏飞氢云(孝义)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6月28日,新设立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7月2日,新设立鹏飞氢美(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7月4日,新设立山西鹏飞氢美新能源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7月17日,新设立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9月18日,新设立鹏飞聚能(孝义)北姚新燃料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1月5日,新设立鹏飞氢云(吕梁)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1月5日,新设立山西鹏飞巨能脉商贸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1月19日,新设鹏飞聚能(武乡)马庄新燃料有限公司,自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4年7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间接持股51%,自取
  得控制权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7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间接持股 51%,自取得控制权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注销子公司
  2024年3月,南京浩宁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自注销完成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2024年8月,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注销,自注销完成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能源板块业务,主要为液化天然气和氢气的销售及加注业务,氢电共享单车运营业务。能源板块实
  现业务收入19,830.9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48.78%。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与供应商一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海刚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
  3、费用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3.46%,主要因本期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56.07%,主要因本期销售规模增长,采购支出增加。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因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因本期收购股权和能源站资产,以及购买理财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因本期新设控股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出资所致。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损失,以及计提的投资者诉讼赔偿支出等 否
  信用减值 -2,807,122.44 5.42% 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否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为68,514,560.33元,受限原因主要为抵押、涉诉冻结尚未解封等,受限资
  产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七、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30,607,050.00 20,000,000.00 11,053.04%
  注:1 该表格中统计口径为上市公司已审议投资额,非实际投资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含一级、二级、三级等子公司)的全部投资额,包含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额(直接投资为赫美集团对一级子公司的投资,间接投资指赫美集团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投资)。投资范围包含股权投资类和非股权类投资。。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司 燃气经营;
  燃气汽车加
  气经营,氢气销售与加注服务;风光电制氢制甲醇,共享自行车服务。 新设 25,500,000.00 51.00% 自有资金 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长期投资 股权投资(公司能源业务的股权投资平台) 已设立 0.00 / 否2024年02月03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
  om.cn
  山西鹏
  飞氢美
  能源绿
  色发展
  有限公
  司 燃气经营;
  燃气汽车加
  气经营,氢气销售与加注服务;风光电制氢制甲醇,共享自行车服务。 增资 127,500,000.00 51.00% 自有资金 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长期投资 股权投资(公司能源业务的股权投资平台) 增资部分实缴 0.00 -4,897,693.90 否2024年03月06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
  om.cn
  合计 -- -- 153,000,000.00 -- -- -- -- -- -- 0.00 -4,897,693.90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司 子公司 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氢气销售与加注服务;风光电制氢制甲醇,共享自行车服务。 300,000,000.00 178,728,743.69 140,396,678.62 198,309,910.30 -11,471,382.40 -9,603,321.38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鹏飞氢云科技有限公司鹏飞氢云(孝义)科技有限公司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鹏飞氢云(吕梁)科技有限公司鹏飞聚能(武乡)马庄新燃料有限公司鹏飞聚能(孝义)北姚新燃料有限公司鹏飞氢美(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鹏飞氢美新能源有限公司鹏飞氢美(中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飞巨能脉商贸有限公司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 收购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注销 该公司未运营,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南京浩宁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该公司未运营,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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