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周报:明示综合融资成本 规范个贷发展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中财网
本报告导读: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于8 月1 日起正式施行。多家大行、股份行披露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投资要点: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于 8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2026 年3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规定要求,2026 年8 月1 日起,贷款机构将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该项制度安排的核心,在于通过强制披露综合融资成本,增强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近期六大行及招行、中信、兴业等股份行集体公示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公示情况总体一致,正常履约情形下,个人消费贷款/经营贷款上限为6%,房贷上限为1 年期LPR+0.5%或5 年期以上LPR+0.5%;交行、邮储消费贷/经营贷上限为12%,房贷同样为LPR+0.5%口径。招行、中信、兴业消费贷/经营贷上限为12%,房贷为LPR+0.5%,同时新增了合作类个人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长期来看,个贷业务的发展方向将更贴近信贷服务实体功能的初衷,行业合规标准亦有望稳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应获得更有力保障。此外,大行公布6%/12%的综合融资成本,也侧面验证其零售业务更依赖低风险客群、较低隐性收费和较强品牌获客能力。


  投资建议:市场波动加大阶段,银行板块配置建议采取“先城商行、后大行”的策略,重点把握三大方向:1)推荐绩优+股息属性兼具的银行,如江苏银行、宁波银行、渝农商行、杭州银行、苏州银行、南京银行;2)重视具备可转债转股预期的银行,推荐重庆银行、常熟银行、上海银行;3)若下半年风格有望平衡,板块仍存在配置机会,推荐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


  风险提示:信贷需求弱于预期;结构性风险暴露超预期。
□.马.婷.婷./.李.润.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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