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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6-06-30
信息来源2026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面对国内政府信息化预算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外部挑战,公司在巩固法院核心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仲裁等新行业领域。同时,继续保持法律AI领域的研发投入,重点投向“海睿”法律大模型迭代、多领域AI产品矩阵开发、法律知识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22.98万元,同比增长22.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6.94万元,经营现金流同比有所改善。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46,257.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6,729.1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1.67%,比上年下降4.09个百分点。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具体原因如下:一是收入结构变化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人工智能+法律”战略,加大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等新领域市场拓展力度,公安领域业务规模扩大,由于公安项目以整体解决方案形式交付,配套采购占比较高,对综合毛利率形成结构性影响;另外,法院领域部分传统高毛利软件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其他相关业务处于市场培育和项目落地初期,前期销售投入与项目实施成本较大,对整体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二是公司研发投入保持相对稳定。公司继续推进大模力。三是总部园区房产转固导致折旧摊销成本及税收费用增加,合计对本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295.91万元。
  具体进展情况详见“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外购及间接分摊成本变动超过30%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并润之信息,相关外购成本增加。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使用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为10,193,675.86元,系保函保证金。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62.3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7.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2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388.07万元,全部为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
  能化
  司法
  办案
  平台
  升级
  建设
  项目2023年03月20日 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因)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至2026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结构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对营销网络体系进行调整,取消贵阳、太原、呼和浩特、石家庄、哈尔滨、兰州营销网点的设置,同时,新增上海、北京两个分中心作为区域营销服务中心,以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由通达海软件新设上海分公司,新增的北京分中心以及西南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实施主体仍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由通达海股份实施的剩余部分网点后续实施逐步转由通达海软件负责。募集资金投 适用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参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203.24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441.75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6,644.99万元,并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专户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专户定期(一般在当月末或次月初)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后续实施期间以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人员薪酬等相关支出,再在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后续实施期间以不超过1,800万元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人员薪酬等相关支出,再在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6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自有资金共计1,068.85万元,相关款项全部在六个月内完成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9月30日已经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公司已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23,260.75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从整体环境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388.07万元,全部为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从事法院信息化领域的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并承接公司上市后的涉密资质及相关业务,已经于2023年8月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目前,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及相关服务,后续将作为公司软件开发与服务业务的实体。公司持有通达海软件100%股权。
  2、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诉服达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法院信息化领域的数据加工等司法辅助服务,公司持有江苏诉服达100%股权。
  3、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润之信息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400万元,主要从事公安执法信息化相关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公司持有润之信息51%股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2月2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个人 付康、黄翠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巨潮资讯网2026年2月2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记录表(编号:2026-001)
  2026年5月7日 公司会议室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 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巨潮资讯网2026年2月2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记录表(编号:2026-002)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强化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市值管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坚持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核心,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长期协调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的“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举措包括:
  1、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深耕法院信息化主业,以“数字科技助推法治建设”为使命,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司法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为法院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撑。
  2、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合规运作,持续健全内控体系,发挥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监管培训,提升管理团队规范运营意识与履职能力。
  3、强化信息披露,传递公司价值: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4、践行社会责任,重视投资者回报:公司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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