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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宏业(301310)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3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3年06 月02 日 163,3 20.18 149,7 36.92 8,265 资金 专户 0 合计 -- -- 163,3 20.18 149,7 36.92 8,265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51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427.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7.28元。截至2023年5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3,320.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83.2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6.92万元。截至2023年5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53,285.02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487.02万元;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39,798.0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和“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以及“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的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合计18,465.07万元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9,690.10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9,690.10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06月02日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和原因(含 1、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于2025年9月结项,并于10月正式投产运营。 实际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系投产运营期限较短,未能形成规模效应。 2、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于2026年4月结项,实际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系目前在试生产阶段,尚未正式投产运营。“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6 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币21,648.68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0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22,301.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0,136.92万元,超募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币2,164.97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2,301.8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0,136.92万元,超募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币2,164.97万元。 (2)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 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人民币22,873.75万元。 (3)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人民币24,279.79万元。 (4)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1.06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26.08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适用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87.02万元。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3年6月14日出具大华核字[2023]0013262号《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13,487.02万元。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适用 (1)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和“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以及“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的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合计18,465.07万元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9,690.10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9,690.10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期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6年04月2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 m.cn“云访 谈”栏目 网络平台线上 交流 其他 参加业绩说明 会的各投资者 参见公司发布于 巨潮资讯网的 (http://www.cn info.com.cn) 《2026年4月22 日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编 号:2026-001) 《2026年4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6-001)披 露网址: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 2026年05月12日 全景路演平台(https://ir交流 其他 参加“2026年无锡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网上投资者 参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0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6-002) 《2026年0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6-002)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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